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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出台《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作者:admin888     点击量:890    更新时间:2010-07-29

    为促进哈尔滨市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推动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哈尔滨市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继续围绕全市改革与发展的实际,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着重推进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重点改革任务。
  ———全市推广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效能。按照实行职责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改革要求,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市、区、县(市)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哈高新区和哈经开区管理体制,赋予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事权,形成适合发展需要的封闭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下放管理事权,建立完善市和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审管分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市直机关及部分区、县(市)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继续探索试行雇员制,适时出台符合雇员制岗位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全面试行政府绩效管理改革。
  《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将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哈尔滨市产业升级。围绕加快哈尔滨市生物、民用航空、新材料、新能源装备、绿色食品、电子信息等六个新兴产业以及汽车、农机等产业链与产业集群的发展,制定综合性扶持政策。
  ———试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活化资本40亿。《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培育和壮大金融市场主体。组建工业投融资平台,筹建文化、旅游、环保等产业投融资平台。开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试点,活化农村资本40亿,加快推进农信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筹建设立哈尔滨地方性法人保险机构。加快哈尔滨市金融机构拓展对俄贸易本币结算的范围。
  《意见》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制度。建立中小企业进入规模企业育成机制。加大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力度,推进哈影改制和整体搬迁。推动供热资源整合,积极加快自供热单位主辅分离,做大做强市属大型国有供热企业。加快推进市属粮食企业改革,组建哈尔滨粮食行业集团。
  ———2015年县域城镇化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将争取和推进国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意见》还提出,哈尔滨市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将部门预算内容提供给人大代表查询监督。
  《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将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积极推进道里等八区及宾县等四个近郊县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将松北区和平房区建设成为全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城乡一体化先行区。到“十二五”期末,八区近郊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到2015年县域城镇化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促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11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土地评估、流转、仲裁等多项服务到一个平台。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的实现形式,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000个,示范社增加到100个。
  ———建立社会力量办学运行机制。《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将深化社会领域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统筹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对城乡低保、专项救助、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等方面实施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完善社会救助操作程序,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申请低保待遇人员收入比对机制。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各区至少建立两所“一站式”服务的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
  《意见》提出,哈尔滨市将加快要素市场建设,提升诚信建设工程。实施诚信建设提升工程,进一步整合完成20个市直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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