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

用户名:

信息检索:

哈沪要闻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哈沪要闻
哈工商部门出台新规,10月1日起放宽4S店经营范围

作者:上海哈尔滨商会     点击量:4149    更新时间:2014-08-07

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10月1日起,工商部门将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放宽4S店经营范围,4S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4S店经营范围放宽后,一家4S店可不再局限于销售单一品牌汽车。

据了解,过去一个4S店经销商只能销售一个品牌的汽车,若想再经营第二个品牌,必须注册第二家公司才行。这将汽车经销商与汽车生产企业强行捆绑在一起,造成汽车经销商长期处于弱势位置。

据市工商局介绍,根据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自今年8月20日起,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同时,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此外,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业内人士认为,“公告”实施后,可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可能出现一个4S店销售多个品牌汽车的情况,在此情况下,消费者买车不需要在各个品牌4S店之间挑选、比价。另外,多品牌共享一个维修点的情况也可能随之出现,为消费者对爱车进行维修保养提供了更多便利条件。

版权所有:华纳公司在线客服(微21576690) 技术支持:中国网服 沪ICP备2002130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春路400号蓝光科技园一号楼二楼
电话:18916493386 传真: 网站:www.shhr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