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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总商会上海商会第一届第七次理事会议决议
作者:admin888 点击量:929 更新时间:2011-04-25
哈尔滨市总商会上海商会
第一届第七次理事会议决议
时 间:2011年4月20日14时至17时
地 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商会全体理事
决 议:
一、通过乔佰文为副会长,李长奇为常务理事,付千子、郝刚、林虹、梁永祥、慕龄、曲峰、唐立群、白明靖、赵宁宁等九人为理事。
二、确定我会项目论证小组成员
组长:邓来弘
组员:刘晓东、张晖、尹谦、王雪松、海莫、刘志新、
乔佰文、贾茁、于国兴、高云松
职能:论证项目可行性、推举项目执行机构。
三、通过我会成立法律服务部
负责人:官建国
成员:白明靖、陈玉文、马靖云、曲峰、张海淼、赵宁宁、张志良(按拼音首字母排列)
职能:1、由法律服务部担任商会的法律顾问。
2、组织法律专业的讲座培训。
3、免费为全体会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咨询。
4、优惠为有所需求的会员提供法律服务或担任法律顾问。
四、通过我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及收费标准。(个人会员自2011年4月1日起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年1000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