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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安全条例将实施 政协委员建言“一罚死”

作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量:817    更新时间:2013-01-08

省食品安全条例将实施 政协委员建言“一罚死”

    民以食为天,吃是百姓最关心的事。

    2月1日,《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将实施,百姓翘首以盼的新规即将到来。吃得好,更要吃得放心,今年两会,食品安全再度成为委员们热议的焦点,委员们纷纷针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献计献策。

百姓心声

“吃上放心饭是最大心愿”

    36岁的王先生是个的哥”,一天三餐基本上都在外面吃。“爱人一直担心我在外面吃坏身体,可大饭店太贵,小地方又难保证卫生,能让我吃上放心饭是我最大的心愿。”

“处罚再严点,看谁敢犯罪”

    市民孙女士刚刚给8个月的孩子停了母乳,喂什么奶粉成了她最大的心病。她说:“一想起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就害怕,对违法食品安全法的犯罪分子就该重罚,看谁还敢拿百姓健康不当回事。”

委员调查

多头监管 责任不明

    我市由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农业、商务、质监等多家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多头执法易造成责任不明、界限不清问题。有些环节重复投入、有些环节投入不足的失衡,尤其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衔接上的“监管缝隙”较为明显。

监管机构设置不健全

    据了解,目前我市8个区中只有呼兰区、阿城区设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余6个区均由各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餐饮服务的监管,但省、市级的卫生监督所早已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分给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区、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是隶属关系,两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存在管理脱节的隐患。

建言献策

理顺机制组成“监管合力”

    民建哈尔滨市委的委员们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目前涉及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多个部门,建议参照欧盟、加拿大等国和上海的先进经验,在大部制机构改革中,依据具体实际情况,设置管理便捷、执法到位、责任明确的监管体制机制,形成“一个部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的管理体系。

    建议将市食品安全办变为常设机构,集中职能和行政权力,统一协调管理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部门,避免部门职能交叉、多头执法、职责不清,形成综合协调、全面全程、无缝隙的监管模式。

加大处罚力度实施“一罚死”

    民建哈尔滨市委的委员们还提出,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依法从重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主犯等犯罪分子。不断加大对食品造假、添加有毒有害添加剂等食品违法的处罚力度,抬高违法成本,对触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实施“一次性死亡”,参照欧洲等地的做法,除了不准再进入食品领域外,还要对其重罚,罚得企业倾家荡产。

分级分片落实监管责任

    哈尔滨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的委员们建议,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针对当前餐饮业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监管空隙,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在各监管部门内部,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把监管责任沿着纵向层层落实下去。同时,对所辖区域划分责任区,实行横向定人定责管理。

有奖举报实现群防群治

    政协委员王继伟建议,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监管的作用,健全餐饮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开展有奖举报,实现群防群治,监管部门要及时公布食品抽检的检测结果,发布风险预警的消费提示,增加监督过程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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