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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客车清明免缴高速费 从4月4日0时至6日24时

作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点击量:603    更新时间:2013-03-21

  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今年清明节期间,在我省各收费公路上通行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再次享受免缴公路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今年清明节,即4月4日0时至6日24时期间,全国各收费公路将继续实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缴公路通行费的优惠政策。省交通运输厅工作人员表示,今年清明节期间,哈尔滨机场高速仍在“限免”之列,届时,哈同、哈大、哈伊、哈牡等在我省全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载客车辆,都将享受到收费公路“限免”通行的优惠。

   该工作人员表示,和今年春节一样,今年“限免”期间经过收费公路收费站的小型车辆同样将无需领取通行卡,直接免费通行。考虑到4月6日24时之后驶出高速公路的车辆将要缴纳通行费,相关部门预计在当天下午向所有通过收费站的车辆发放“代卡”,记录车辆从哪个收费站驶入高速,以便车辆当天24时以后驶出时,合理计算费用。

  省交通运输厅工作人员提示市民,有需求可拨打全省高速公路24小时服务热线(96369)查询高速公路路况、限速、维修、封闭、天气状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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