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点击量:503 更新时间:2013-03-26
日前,省法院公布全省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金额为9300元。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改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增设了小额诉讼程序。该程序主要适用于标的金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具有审理过程简便、诉讼成本较低、一审终审等特点。省法院为准确适用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统一全省法院的执法标准。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的受案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由于我省2012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尚未公布,为此,省法院按照2011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确定全省法院受理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金额为9300元。待我省2012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公布后,按新标准计算,2014年及其以后年度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