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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天然气售价涨8毛 由3.7元/m3调至4.5元/m3

作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点击量:724    更新时间:2013-08-01

    根据《哈尔滨市调整车用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的通知》,自8月1日起,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7元调整至4.5元。

    据了解,我市此次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主要是根据国家从7月10日起上调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后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天然气销售价格制定和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市在安排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时,主要坚持三条原则:一是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环境保护;二是有利于促进天然气资源开发和引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三是有利于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

    《通知》要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哈尔滨市城区内实行统一的销售价格;各车用天然气销售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标准,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标准销售,确保车用天然气市场稳定。

    新闻链接

    天然气门站价格

    天然气门站价格为国产陆上或进口管道天然气的供应商与下游购买方(包括省内天然气管道经营企业、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直供用户等)在天然气所有权交接点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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