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gxi870711 点击量:1692 更新时间:2012-11-22
哈尔滨市总商会上海商会成立于2008年3月,是经过哈尔滨市工商业联合会、哈尔滨市总商会审查后批准的首家异地商会,是由哈籍在沪从事非公经济活动人士组成的非盈利性民间组织。现有会员企业近百家,经营范围涵盖钢材、建筑材料、化工、医药、机械、照明、设备、电子、网络、通讯、房地产开发、节能新材料、石油加工、酒店、旅游、餐饮服务、医疗保健、生物科技、生态农业、仓储物流、服装服饰、食品、投融资、法律咨询、培训、文化产业、边境贸易等多个行业,年产值(贸易额)近300亿元人民币。
本商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团结、交流、拓展、服务为宗旨。引导会员争做爱国、敬业、遵纪、守法的经营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的哈尔滨人形象,为繁荣上海和哈尔滨市经济、增强沪哈合作做出更多、更大贡献。 商会以“自愿入会,自选领导,自聘人员,自筹经费,自我管理”为办会原则,坚持“建平台,促交流,谋发展,增效益”为目标,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己任,积极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为会员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随着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经济龙头地位的日益凸现,越来越多的哈尔滨籍企业和个人踊跃来上海投资、发展、创业,沪哈经济、信息交流频增。本商会积极顺应这一发展趋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为会员企业提供员工培训、信息咨询、法律援助、审计、融资等服务,组织会员企业定期举办联谊会、经验交流会、同业座谈会等,举办或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充分利用哈洽会、冰雪节等平台,帮助会员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倡导诚信务实、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促进会员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商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商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遵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方针,脚踏实地、团结协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秉承团结合作、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办公室工作制度,用我们的爱心、热心、信心,内聚人气,外塑形象,构建和谐环境,展现哈尔滨人风采,共同提高哈尔滨人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信誉,办成团结、文明、进步的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