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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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 。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录用条件: 。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第五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 工时制,具体为: 。
第六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根据甲乙双方实际情况商定。
第七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每月发放 。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 元。
工资以外的奖金和补贴等劳动报酬根据甲方的效益和乙方的业绩及双方的约定发放。
第八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乙方签字确认可延期至乙方同意的日期。以上两种特殊情况不视为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并不适用违约和解除规定。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但乙方自觉自愿非甲方安排的除外。
第十一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已向乙方履行了告别义务,本合同签字即表示乙方对甲方告之过程的确认。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动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乙方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执行《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的“严重违反”或“重大损害”的具体标准,以甲方任何形式(包括甲方网站)公示的规章制度具体内容为准,与国家及上海市后续相关规定相冲突的部分,则以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双方的特别约定。
第二十一条:经济补偿依据 《劳动合同法》及双方的特别约定。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十三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为解约前2个月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竟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为乙方上一年劳动报酬的2倍。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或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